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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20-09-09 瀏覽量:2407
如果建筑公司經營不善,它將面臨轉行或歇業的選擇。然后企業將與公司和資質一起轉讓。建筑資質轉讓中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?處理債權債務問題的關鍵在于誰來承擔債務和債權的責任,這主要是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的。如何處理建筑資質轉讓中的債權責任?有關法律明確規定,企業法人的分立、合并或者其他重大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登記,權利義務應當由變更的法人享有和承擔。從本條款的內容來看,只有在登記機關完成登記程序和公告后,本條款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1、建筑施工企業在公司轉讓前有債務問題的,應當事先通知債權人,債權人同意轉讓程序對債權人有效的,公司在未經債權人知情的情況下轉讓的,債權人不能行使債務權,除非債權人提供事先擔保,債務問題將留給原公司。
2、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公司的,受讓人收購轉讓公司的債權債務,轉讓合同明確規定受讓人承擔債權債務,受讓人在注冊機關辦理注冊手續公開的,受讓人對債權債務承擔最終責任。

3、受讓人取得轉讓公司和公司的資格,發現原企業債務問題仍未解決或者不完整,轉讓變更程序未經登記機關處理和公布的,債務問題由受讓人和轉讓人共同承擔。
4、轉讓公司股權的,無論公司的民事主體發生什么變化,原公司都應當承擔責任。新公司被原公司變更的,必要時也應當承擔責任。但是,一般情況下,如果公司的股權轉讓,債務和債權的問題將根據調查結果在合同中約定賠償責任。當然,原公司和債務的責任。
以上是建筑資質轉讓過程中處理債權和債務的四個案例的內容,上述案例不是絕對的,根據前提的不同結果也不同。轉讓建筑資質的,必須調查公司債權債務,確保自己的權益。若有其他疑問,或者有建筑資質轉讓、辦理、收購、升級、增項方面的需求,歡迎到企貝網咨詢。